斯邦奈S2O活動惹議 首場協調會全數不成立 退款遙遙無期

斯邦奈S2O活動惹議 首場協調會全數不成立 退款遙遙無期 | 華視新聞

鄒宗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由斯邦奈有限公司於今年8月底所主辦的「S2O Taiwan 潑水音樂祭」,因藝人「防疫問題」無法順利登台演出進而衍生爭議,引發許多粉絲不滿,紛紛要求退票。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針對斯邦奈的爭議,北市受理近400名消費者之消費爭議調解申請,並依序分梯次辦理,今首場調解會議登場,斯邦奈負責人偕同律師到場,惟所提和解方案消費者全數無法接受。對於業者未積極妥處消費者退款訴求,消保官予以譴責,並呼籲消費者儘速向刷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各發卡銀行並應積極協助。

斯邦奈首場協調會 消費者通通不買單

法務局指出,依據「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確保合於宣稱內容之演出,如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未依前項規定通知或公告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故業者未依規定完整正確公告變動內容及退費方式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就未使用票券要求全額退費且不得收取手續費。本案業者堅持拒絕依規定全額退費,將移請主管機關文化部或地方主管機關審酌是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條等相關規定而得裁罰或進行相關處置。

法務局表示,斯邦奈今年8月27、28兩日主辦「S2O Taiwan潑水音樂祭」活動,卻於活動前一晚於臉書公告CL、Yellow Claw、R3hab等11組主打之國外藝人無法出席,且宣稱無法退票,當時已遭北市消保官及文化部要求刪除違反法規之文字。北市消保官並於9月5日及10月25日邀集高雄市消保官、文化部、北市文化局、銀行公會等相關單位,針對斯邦奈、華娛售票平台(kktix)、藍新金流及所屬信用卡收單銀行,召開兩次行政調查,要求斯邦奈應儘速完成退款。惟截至22日首場調解會議,斯邦奈僅針對「活動當日確診者」及「活動舉辦前10天已申請退票者」等270名消費者完成退款,未就其餘未使用票券之消費者進行全額退費。

消保官指出,已接獲本案部分持卡人成功申請爭議帳款,部分持卡人卻遭斯邦奈異議,若案件仍遭商店所屬之銀行機構婉拒,發卡銀行將詢問持卡人意願後,提交予信用卡國際組織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爭議帳款之判定,籲刷卡付費之消費者儘速於活動結束後120日內,洽詢發卡銀行提起爭議帳款賠付申請;以現金方式購票者,則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接不接受補償方案 苗博雅:各有優缺點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昨日也前往台北市法務局,參加首場S2O消費爭議協調會,現場還有數十位消費者親自參與,在消保官的主持下,與業者協商近兩個小時。不過由於斯邦奈提出的方案,與消費者期待的依法全額退款差距太遠,直到中午,都無法達成共識。最終「業者所提方案消費者全數無法接受」,無人與業者達成協議。

苗博雅指出,會後好幾位消費者跟他說,覺得斯邦奈根本毫無誠意,他們就算想體諒業者,也無從體諒。業者態度高傲,似乎吃定弱勢的消費者不會為了幾千塊的損失,再花幾萬塊請律師上法院打官司,因此就算業者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只要消費者懶得進法院,業者就立於不敗之地。

苗博雅進一步說明,消保官已多次表示,消費者有權向斯邦奈要求未使用的票券全額退款,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是否接受業者提出的打折和解方案,是每個消費者自由決定,不需被迫接受或不接受。若是接受業者的補償方案,就是事情結束,不需要再奔波,但是與全額退款的價差就必須自行認賠。

如果不接受業者補償方案,雖然還需要繼續勞費心力,但法律程序走到底,很大機率可以拿回全額退款。未來可持續循四種法律途徑爭取權益,信用卡購票的消費者,可向信用卡發卡公司申請「爭議款」。若銀行拒絕爭議款申請,還可以持續再向銀行提出申訴,進入第三方機構仲裁;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要求斯邦奈全額退款;或是可個別或多人一起向法院提出訴訟;若找到願意承接集體消費訴訟的消保團體,可提團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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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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