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遺產爆糾紛 「繼承問題」親屬、退輔會對簿公堂

鄭卉良 王承義 報導  / 台北市

退輔會和榮民家屬爆出遺產糾紛!台北市一名張女士將高齡94歲的榮民舅舅,送到「台北榮民之家」居住,這個月初,舅舅因病離世,卻和榮民之家衍出「遺產處理問題」。張女士說,對方要求她交出舅舅的存摺及印章,否則不將遺體交給張女士,不讓她辦後事,但其實舅舅生前就立好具法律效力的遺囑,將張女士設定為財產繼承人。對此,榮民之家回應,就民法來說,張女士不是繼承人,拿存摺只是代為保管,絕對沒有不法。。

投訴人張女士說:「在醫院裡面我照顧他(舅舅)那麼多天,然後把屎把尿換尿布,他們(榮家)從來沒有任何一個人(來)看過,這個時候我就叫做親人。」和在台灣唯一的親人相依為命28年,張女士的舅舅18歲就跟著蔣公一起來台作戰,8個月前將高齡94歲的榮民舅舅送往「台北榮民之家」居住,想都沒想過,舅舅離世之後卻遭榮民之家百般刁難。

投訴人張女士說:「立刻停止喔明天是不能辦(喪事)的喔,我當場就簽一個切結書給他們(台北榮家),同意給他們(台北榮家)看,遺囑公證人的正本,交出7萬3千塊現金給他們(台北榮家),這樣子他們(台北榮家)才同意說好,那你可以繼續辦(喪事),可是我覺得從頭到尾,這件事情很荒唐。」拿出舅舅生前親筆立下的遺囑,上頭清清楚楚寫下,不管是位在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上的土地,還是松仁路的住宅,總共兩棟不動產,以及銀行存款等動產部分,遺囑的繼承人都是屬於身為外甥女的張女士,而且文件都有由公證人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非當事律師李育昇說:「遺產的分配是可以用遺贈的方式,或者是用遺囑指定的方式,那在本案的情形經過公證的遺囑,她是指定的繼承人,所以讓張女士成為遺產的繼承人。」張女士說榮家要求她把舅舅的存摺及印章,都交由主管機關來保管,但明明自己是遺產繼承人卻被榮民之家當作是受贈人。

台北榮民之家副主任陳玉麒說:「只要(中國)大陸上沒有繼承人,或者是三年內時間,沒有向法院做報名債權債務,原則上到時候都是按照(規定),遺贈給張小姐。」台北榮家主張舅舅是「單身榮民」需要進行遺產清冊,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而張女士為了確認遺囑有效,已經對上級機關「退輔會」提起「民事訴訟」,期盼能藉由司法途徑討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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