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校月收4萬簽「投降承諾書」 遭判7年半

高雄報導  / 台北市

陸軍步訓部向姓上校被查出簽下2份「投降承諾書」,允諾中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還收取每月4萬元、共56萬的「內應費」,高雄地院經審理,依「貪污罪」判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

穿著軍服面帶微笑,他是陸軍步訓部向姓上校,手上拿著簽給中共的投降承諾書拍照,內容宣誓,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就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上頭簽了名還有日期,成了鐵證遭判刑,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說:「被告坦承犯罪事實,並有扣案印章誓約書等證據為證,足認被告犯貪污治罪條例,念及犯後尚能知錯認罪,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

向姓上校2011年在婚宴上認識自稱某媒體高層在金門開旅行社的邵姓男子,2018年邵姓男子得知向姓上校因婚姻失意想退伍,他以關心之名勸不要退伍,他可透過人脈協助升遷,展開吸收計畫,2019年2人相約在高雄餐廳吃飯後,邵姓男子讓向姓上校簽署2份「投降承諾書」,一份2019年10月,另一份2020年簽下。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向姓上校身為高階軍官,竟收受賄賂嚴重損及國家安全及民心士氣,但考量他自白犯罪,又主動繳回56萬元犯罪所得,依法減輕刑度,軍方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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