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14歲才能騎 酒駕罰2400

戴子翔 張益鈞 洪襲禹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美崙20日深夜發生一起酒駕事故,何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撞上一台黑色轎車,把自己的頭跟肋骨都撞到骨折。警方發現他酒測值高達1.38,到現在還在加護病房治療。這種電動二輪車,去年底起,要求得要掛牌才能上路,駕駛也得年滿14歲。除了規範增加,酒駕罰款也從1千2提高到2千4百元。

左歪右斜,花蓮尚志橋明明沒有任何來車,這名騎士怎麼騎得歪七扭八,下一秒更直接撞上內車道同方向的黑色轎車,撞擊力道強大傷勢嚴重,頭部、肋骨都骨折,還在加護病房治療,但他酒測值高達1.38,花蓮縣中山派出所所長洪睿均說:「汽車駕駛持有合格駕照,且經檢測未有酒精反應,另電動車駕駛經抽血檢測,血液酒精濃度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酒駕不分車種,就算騎乘腳踏車都會挨罰,包括俗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也不例外,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車身較小不必考照,成為許多未成年人與移工的代步工具,但為了安全考量,公路總局已經在去年11月宣布,所有車輛都必須在2年的緩衝期間完成掛牌,雖然不需要取得駕照但騎士必須年滿14歲,而未帶安全帽,雙載超速未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通通都會受罰,其中任意改裝車輛最高可處5400元罰,酒駕、毒駕的罰則全都加重。警方也強調,掛牌投保雖然有緩衝期,但其他罰則都已經上路千萬別輕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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