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 嫌犯律師聲請拒絕「國民法官參審」

廖翊庭 侯正倫 報導  / 台北市

去年底,在行政院前酒駕超速撞死單親爸爸的嫌犯「李佳修」,被檢方起訴後、也成為北部第一起「國民法官案件」!但李佳修的律師團主張他已經認罪,向台北地院聲請「不進入國民參審」!11日下午,北院召開調查庭,死者的母親,也以「隔離訊問」的方式出庭,更是心痛表示、不是認罪就能輕判,希望國民法官可以給出公道的審判!接下來,合議庭將會聽取檢察官和辯護人的意見,做出「裁定」。

低著頭在警方戒護下走下警備車,進入國民法官法庭,他就是去年11月在行政院前無照又酒駕,超速撞死單親爸爸的嫌犯李佳修,李佳修和友人6男1女,無照競速結果撞翻前方車輛,警方到場後他甚至意圖襲警,台北地檢署將他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嫌起訴,而這也是北部第一起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但李佳修和律師團,決定向台北地院聲請不進入國民參審。

11日下午調查庭上被告委任律師表示,李佳修已經認罪案情單純,但認為整個偵查到起訴過程事證都已經外流,國民法官心證受到汙染,邀由國民參審並不公平,對此檢察官則反駁,國民法官不會依照新聞內容,而是依照證據來做出決斷,這起案例也有助於累積判決前例,要求繼續由國民法官審理。

而死者的母親這次也以隔離訊問方式出庭,他也哽咽說到被告行徑惡劣,不是事後認罪就能輕判,希望國民法官還家屬一個公道,也不要再有家庭遭受這樣的痛苦,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游敏傑說:「(家屬)先是哭再來是希望能夠繼續適用(國民法官),目前(雙方)只有一個輕微的賠償,他們不在乎這個金額,比較在乎是能夠繼續適用這個程序。」

依照國民法官法,合議庭在聽取雙方的意見後,必須審酌公共利益,以裁定的方式決定要不要准許,而被告也可以再提出抗告,而目前檢方和辯方,也還在走證據開示書狀交換協商等等流程,無論合議庭作出什麼裁定,勢必都會寫下司法首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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