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接到仲介報案,一名印尼籍女看護被雇主文姓姐妹囚禁虐打,專勤隊前往救人,發現看護全身傷,並且找到許多巧立名目的扣款明細,洗衣服5次就要給雇主1萬元,另外以看護工作做不好為理由,打她巴掌、拉頭髮撞牆,還會用水噴濕再拿電扇吹她,一天工作21.5小時,讓她睡眠嚴重不足,擰抹布都擰到睡著,雇主還錄影下來戲謔,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施虐事證明確,因此提起公訴。
仲介說:「人妳已經打成這樣了妳看。」印尼籍女看護在仲介的陪同下,跟雇主文姓姐妹對質,她手腳、手臂還有背後,多處瘀青,雇主文姓姐妹VS.仲介說:「妳自己在家裡有沒有跌倒,(跌倒是這樣嗎背後是這樣嗎)。」
雇主姐妹否認動手打看護,但檢警查出,文姓姐妹,雇看護來照顧中風的弟弟,9個月期間,以工作做不好為理由,打巴掌、拉頭髮撞牆,看護每天工作平均21.5小時,睡眠不足,薪水被亂扣,像是雇主帶她去外面洗衣店洗衣服,洗5次,雇主就向她收洗衣費1萬元,仲介VS.雇主文姓姐妹說:「我們自己台灣的要去洗衣服,洗一萬多元妳覺得合理嗎?,(她幾套衣服)。」
雇主還錄下看護工作情況,看護站著彎腰,雙手擰抹布,她累到睡著,還因為顫抖而驚醒,差點摔倒,雇主邊錄影還邊發出戲謔的笑聲,雇主說:「不知道她會不會栽進水桶淹死,我有錄影起來。」
檢警追查,雇主沒收看護手機,以疫情嚴重為由,不讓看護出門,看護在印尼的家人找不到人,才透過仲介求助,專勤隊找上門時,看護已經傷痕累累,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說:「認侯姓被告等三人,涉犯人口販運防治法之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等方法,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罪,罪嫌明確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文姓姐妹和媽媽三人,以非人道方式對待,涉及傷害、恐嚇危安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訊問後,認定兩姊妹有串證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媽媽則是5萬元交保候傳,並且對母女三人,提起公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