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瑩 謝憲宗 報導 / 台中市
就在驗屍報告出爐之際,賴姓高中生和媽媽的住處,從屋內貼了一張土地登記謄本在牆壁上,謄本上清楚寫土地所有權是登記在高中生的名下,不過房仲查了地址卻發現地上建物疑似沒有保存登記,認為現在貼出土地謄本疑似是賴姓高中生的法律相關人,要向政府申請建物合法執照讓公家機關的人到場可以查看,而這舉動也讓家族的爭產浮上檯面。
賴姓高中生和媽媽的住家門口空蕩蕩,屋內空無一人,但在靠近門口的牆壁上貼上了1張土地登記謄本,顯得格外突兀,仔細看騰本上的內容,土地所有權登記在高中生的名下,但地上建物透過房仲利用系統搜尋房子地址調不出資料,疑似是因為房子沒有登記保存。房仲沈政興(聲源)說:「我們這邊調不出他房子的所有權,有可能這房子以前早期是鄉下,所以很多房子都是直接自己有地自己蓋起來,所以沒有房子的保存登記。」
為何要把土地登記謄本貼出來,房仲說因為建物疑似沒有登記保存,也就是房子沒有身分證,現在貼出登記謄本,疑似是賴姓高中生的法律相關人,要向政府申請建物合法執照必須貼出謄本,讓公家機關的人到場查看用的,不過再仔細看一下騰本上的日期是5月15日,高中生已經死亡,這份騰本又會是誰申請的。房仲沈政興說:「一般是共有人或是有法律關係的人或是他的伴侶,賴姓小朋友的母親也都有可能。」房仲說如果建物跟土地登記是不同人,未來就有可能會有產權糾紛,那是誰可以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必須要是高中生的直系親屬,也就是高中生的媽媽或是配偶夏姓男子,或高中生的律師代為申請,如今土地謄本是貼在高中生媽媽的房子內,這也讓房產之爭逐漸浮上檯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