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行人地獄!? 母揹9月嬰過馬路「沒人禮讓」

鄭卉良 劉俊男 報導  / 新北市

又出現行人地獄了嗎!新北市一名婦人,揹著九個月大的孩子,在汐止區福德二路要過馬路,沒想到等不到車禮讓,她趁隙要通過,又差點被不禮讓的車輛撞上,記者實測8秒就能通過的路口,婦人整整花了40秒,後續她找上警局想檢舉,控訴反被警方問要有影片證據,讓她痛批要出事才能處理嗎?警方則回應,違規檢舉需自附事證,而這個路口由於沒有達到設立號誌燈的標準,才會讓行人在車輛之間,驚險通過。

只見一名婦人,胸前背著孩子準備過馬路,但大馬路上車來車往,又沒有號誌燈,婦人在路口一站就是25秒,滴答音效,等等等一直等,終於有機車願意停下來,讓婦人可以順利過馬路,但才走了三分之一,1234又有四輛車視而不見,過個馬路花了整整41秒,記者實際過一次斑馬線,如果在車輛都有禮讓的狀況之下,其實8秒就可以順利通過,但這名婦人卻花了五倍的時間,41秒才順利通過。

事情就發生在9日早上快八點,新北汐止福德二路上,婦人事後怒批根本是行人地獄,還控訴到派出所要調監視器舉發,警方卻要婦人自備密錄器,對此警方駁斥,監視器是要維護治安,民眾檢舉需自行提供違規事證,民眾(說:「有時候過的時候很麻煩,過得時候要很注意,因為卡車它不會讓你咻就過去。」、民眾說:「可不可以稍微就稍微就好,體諒一下帶小朋友的家長們。」

短短不到一小時的時間,就至少有數十輛大卡車.公車經過,還有人前進又後退不敢過馬路,不過根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條,因為交通量、行人穿越數,都沒有達到標準,距離隔壁路口又只有60公尺,所以才沒有設置號誌,汐止分局社后所長林裕益說:「本分局一至五月份針對汐止區,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已舉發893件違規比去年同期增加577件。」

警方在抓但行人通行還是心驚驚,目前婦人已經提出檢舉舉發,比起重罰要改善行人地獄,恐怕還得靠用路人的自發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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