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手機送警局竟被告毀損侵占 男PO文提醒

吳烈安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在網路PO文,說自己在路上撿到手機,幫忙送到警局,但失主認領時,疑似認為手機本來是好的,但拿回來的手機卻是壞的,因此向撿到手機的王姓男子提出毀損和侵占告訴,好心撿手機的男子覺得十分心寒。事件曝光也引發討論,但警方清查近一年來700多件手機遺失案,沒有發現有失主向拾獲人提告的情形,而且也沒有這名王姓男子拾到手機記錄,將會聯繫他了解情況。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在網路上貼出一張,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的公文信封,說自己好心將路上遺失的手機撿到派出所,但失主疑似認為自己手機本來是好的,認領時卻有破損,因此對他提出毀損和侵占告訴,民眾說:「不爽啊我好心反被狗咬。」民眾說:「把影片拿給他(失主)看,當證據。」

好心把東西送到派出所卻被告,民眾都覺得太扯,王姓男子也呼籲大家,以後看到東西掉在路上,都不要撿就讓東西被車壓爆,但警方收到消息後,清查近一年來700件手機拾獲記錄,都沒發現有失主向拾獲人提告的情況。霧峰分局偵查隊巡官林常安說:「經查PO網者在本分局,未有拾獲手機記錄。」警方說,會再和這名男子聯繫了解情況,也建議民眾撿到手機錢包等有價值的遺失物,最好能先錄影存證,避免和失主發生糾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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