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理懷孕想吐 跑超商買酸梅竟遭炒魷魚!公司判罰30萬

女經理懷孕想吐 跑超商買酸梅竟遭炒魷魚!公司判罰30萬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沈姓女子在台北市一間科技公司當業務經理,正值試用期的她,2018年1月25日至醫院檢查,發現已有6週身孕,隔天就告知人事主管懷孕,卻在三天後被資遣,理由是她有2次曠職紀錄,沈女向北市勞動局申訴,稱自己當天很想吐,所以至超商買酸梅,以此緩解不適,卻慘遭解雇,事後勞動局裁罰科技公司30萬元,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記載,沈女2017年12月21日起在台北一間科技公司擔任業務經理,試用期3個月,但她在2018年1月25日醫院檢查時,發現懷孕已達6週,隔天26日便趕緊告知人事主管懷孕一事。沒想到,沈女三天後就收到資遣通知,氣得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訴。

科技公司向勞動局主張,沈女解僱前在2018年1月17日下午4點、1月26日上午,一共2次不假外出,造成公司困擾;以及同期的另外2名同事業績分別有54萬、16萬餘元,沈女則沒有任何業績達成,認為她不適任此工作,予以資遣。

沈女則稱,1月17日她和客戶在公司內開會,結束後在吸菸區與工程人員、助理討論客戶狀況及拜訪注意事項,全程都在處理公務,並沒有離開公司,亦無不假外出,同時提出和同事間的LINE通話紀錄,勞動局勘驗完對話,認為沈女在解僱前兩週並無曠職。

沈女指出,1月26日當天因懷孕嘔吐感嚴重,便至超商購買酸梅緩解不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沈女指出,1月26日當天因懷孕嘔吐感嚴重,便至超商購買酸梅緩解不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至於1月26日上午,沈女解釋,當天因懷孕身體不適,嘔吐感嚴重,便離開座位到化妝間,並出外至超商購買酸梅。對照勞動局3月15日的訪談紀錄,沈女還當場拿出一包酸梅以此證明;勞工局認定沈女並非子虛烏有,也指出該公司非但沒有營造性別友善環境,還因沈女懷孕而解雇對方,明顯有「懷孕歧視」,確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對科技公司裁罰30萬元。

科技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均認為,公司對沈女確實存在「懷孕歧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裁罰30萬元並無不當,駁回其訴訟,敗訴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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