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芸(化名)和表哥阿瑋(化名)一同在租屋處看世足球賽,看完後便一同過夜,但小芸事後控訴表哥做出性侵一事,讓她產生心理陰影;案件事隔多年,表哥阿瑋新婚後9天,就接到小芸來電,要求道歉,而阿瑋出於愧疚感,匯了幾十萬給對方,但最終仍被提告性侵,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出爐。
據判決書記載,身為表兄妹關係的小芸和阿瑋,2014年一同在新北板橋的租屋處觀賞世足球賽,看完相當疲憊的2人便各別於床上、地板睡覺。不過,小芸隔天起床時卻被表哥阿瑋親吻、撫摸,並用手對其性侵得逞,直到她哭泣且大聲喝斥,對方才住手離去。
法官勘驗小芸和阿瑋2019年12月9日的通話錄音,阿瑋表示,他的印象中2人並無發生關係,小芸則反駁對方確實有做出性侵一事。不過阿瑋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他正在小芸的租屋處地板睡覺,凌晨時對方叫他來床上睡,貼近後的2人開始接吻、撫摸彼此,但並無性侵,且對方還問他:「可不可以跟女朋友分手,跟我在一起?」讓他嚇得驚醒,趕緊離開。
阿瑋透露,小芸事隔多年向他坦承,當時的事件對她影響很大,要求必須道歉,否則就會提出告訴,「對我來說親了自己的表妹是亂倫,很嚴重,所以我才跟她道歉,我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阿瑋還表示,2人案發後這幾年僅4次碰面,其中第3次是小芸參加他婚禮的時候,9天後便接到小芸來電要求賠償,他也因心生愧疚付了35萬元,之後約小芸喝酒聊天,對方也答應出席。
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小芸在警訊、偵訊時的說法前後不一,因此其言詞不可採信,且除了她的單一指控外,並無其他證據加強佐證阿瑋性侵一事,最終無罪定讞,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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