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純 盧以馨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違反證券交易法,接連遭判16年以及8年徒刑,但他卻棄保潛逃菲律賓,吃香喝辣享受自由,引發外界批評,員警監控出現重大瑕疵;其實刑事訴訟法早已修法,可以使用電子腳鐐,監控被告行蹤,但實施3年下來,院方、檢方居然只有開立26案,使用率明顯偏低。現在司法院召集法官開會,希望提升電控設備使用率,防止犯罪者脫逃。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違反證券交易法,分別遭處16年、8年徒刑,案件上訴三審期間,他放棄「5億元保證金」逃亡,高等法院上個月28日發布通緝,但朱國榮早就搭遊艇出海,潛逃菲律賓,外界批評,朱國榮9月8日沒現身,派出所員警後知後覺,直到12日才通知法警,一方面暴露警方疏失,也凸顯法官,科技監控使用率低的問題。
按照規定羈押侵害被告人身自由,實務上採取交保、責付、限制住居,確保日後到庭審判,但刑事訴訟法修法,得以使用電子腳鐐搭配輔助,辦法實施3年,院方檢方,僅僅開立「26案」電子監控,包括台中、花蓮高分院,桃園、屏東、基隆地院在內。律師陳永來說:「法官對於電子腳鐐可以發揮的功能,可能是有所質疑的,因為實務上確實發生過,性侵犯配戴電子腳鐐之後,用徒手把電子腳鐐破壞之後,又繼續犯罪。
「白狼」張安樂,涉及暴力討債通緝17年,超過追訴期回台還創立政黨,前立委羅福助,違反證券交易法,潛逃中國還擔任企業「董事」,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2018年涉軍方獵雷艦詐貸,棄保潛逃在國外享受自由。司法院為了補破網,召集法官開會檢討,提升電子監控設備使用率。
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說:「10月4日會統一一個做法,是說是不是由值班的法官來保管這支(監控)手機,當(監控儀器)告警嚴重的時候,我們直接通知所謂的個案的開案法官,就不要由開案的法官保管,這樣對他們的心理壓力比較大。」監控設備不是萬靈丹,但沒了科技輔助,派出所警力有限,無法緊盯被告行動,如何防止犯罪者再脫逃,成了待解的難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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