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疑未打燈右轉 騎士閃不及撞上控肇逃

陳君毅 江煜文 趙若評 報導  / 台東縣

台東市台11線上,在今年5月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小貨車右轉時疑似沒打方向燈,騎士剎車不及撞車倒地,家長趕到現場時,發現女兒全身是血好心疼,但肇事駕駛卻只留下一張電話號碼就走人,控訴駕駛肇事逃逸。不過警方認定駕駛下了車關心狀況,不構成肇事逃逸,事後也回到現場接受酒測,目前傷者已經提告駕駛「過失傷害」。

機車直行在大馬路上,眼看前方有一輛小貨車要右轉,騎士急煞,放慢速度再看一次,小貨車疑似沒打方向燈,突然右轉騎士剎車不及撞上,受傷照片,機車車殼撞毀零件外露,女大生騎士嘴巴破一個大洞縫了7針,腰部有大面積擦傷,而且四肢都包緊紗布全身傷痕累累,看到小孩慘狀家長好心疼氣到發文說「發生車禍沒報警就把一個小女生丟在路邊」。

事發在5月29日台東市台11線南下車道,上午8點多,車禍後駕駛下車查看狀況,但只留下一張電話號碼就開車離開,女生當時找不到手機,所幸一名好心路人幫忙打電話給家長,警消獲報後15分鐘趕到現場將人送醫,駕駛則等到警方聯繫後才回到現場酒測,警方卻認定駕駛沒有肇事逃逸。

律師劉韋廷說:「案發以後,並且也確認被害人沒有需要再加以救治,或是被害人有辦法自己救治了,那這個時候離開,在法律上面就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台東市大武分局交通隊小隊長杜信諭說:「有關對方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未報案及僅留聯絡電話號碼,即離開現場一事,本分局處理同仁已依規定掣單舉發,初步肇因研判表非最終判定。」

女大生因車禍撞得全身傷還被丟包,對方卻只被開單舉發,家長提告過失傷害罪,即便不構成肇事逃逸,也要用法律為女兒討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