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李鴻杰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所公立高中,熟食部的滷味,便宜又好吃,受到很多師生歡迎,沒想到卻讓校方吃官司!原來,是一名已經畢業六年的校友,因為高三的時候,不滿賣滷味的時間變動,竟然闖進校長室,放了假人頭抗議,被記一支小過。雖然後來功過相抵,註銷懲處,但校友認為校方懲處過程有瑕疵,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懲處已經不存在,案件也就沒有權利保護必要,駁回訴訟。
甜不辣、米血糕,加顆蛋,搭上王子麵,最後撒上蔥花,一碗香噴噴熱騰騰的滷味,價格很實惠,被學生稱讚是高中的驕傲,就連教師會的聚餐,也都不能少了這一味,台北市立一間高中,熟食部的滷味,是很多師生的美好記憶,沒想到竟然鬧上法院!當事高中學生說:「還滿好吃的啊好吃,學校很便宜大概一半價。」
八年前,王姓高三生,不滿販售滷味的時間更動,做了假人頭,上面貼了紙條寫還我滷味,趁機會闖進校長辦公室,放在桌上,校長覺得被威脅騷擾,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記小過一支。雖然隔一個月,小過就因為愛校服務註銷,但學生畢業六年後,要求學校提供懲處文件,確認處分違法,要發放回復名譽證書,校方立刻就召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不受理、駁回訴願,學生提行政訴訟救濟,主張記過處分沒合法送達書面通知,重大瑕疵應撤銷記過懲處,但法官認為獎懲會決議也送達,校方審查銷改,懲處不復存在,所以認定這起案件,明顯欠缺了權利保護必要,最後駁回訴訟。
律師洪維駿說:「法官有可能認為並沒有所謂的,法律上應該要保護的權利存在,因為原本的記過已經撤銷,也沒有因為這樣受到,有利的判決之後,可以獲得任何的利益。」因為學校滷味起了紛爭,校友告學校,校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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