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通緝時效已過! 角頭殺人逃亡24年遭逮捕

黃佩華 林志純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士林的社子地區,綽號陳老師的角頭,涉嫌討債開槍,被害人傷重不治,被以殺人罪通緝,案發後,他就躲到新北市和桃園市。但他以為通緝時效只有20年,所以他重回社子活動,卻被認出來,在和朋友吃飯的時候被警方逮捕歸案。

和朋友吃飯吃到一半,突然被兩名便衣警察,一人一邊靠近盤查,男子表面上裝沒事,起身的時候還邊剔牙,但心知肚明、大事不妙。士林分局員警VS.殺人案通緝犯友人說:「(怎麼了)他有...他有個人的事情。」已經66歲的男子,早在24年前,就開槍犯下殺人案被通緝。

愛碎念的他,綽號陳老師,原本是台北市社子地區輩分高的角頭,1999年底,他衝進卡拉OK包廂討債,不只開槍還拿利器攻擊,被害人傷重不治,男子隔年被通緝,遠離他鄉,到新北市和桃園市躲起來。平時居無定所、晝伏夜出,還專挑沒有監視器的小巷子走,躲避警方追查,但前年他誤以為殺人通緝的20年時效已經過了,大剌剌重回社子地區活動,投靠朋友,但殺人罪並沒有通緝時效。

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說:「他對於警方的偵查技巧非常地熟悉,出門不帶任何的證件,出門都是以步行跟腳踏車為主。」雖然他出入都騎腳踏車或是走路,以為時隔多年,當地沒人認得他,但和女性朋友頻繁出入,還是被發現行蹤。警方趁他在越南小吃店,和朋友聚餐的時候,當場逮人。當時的共犯,早就已經服刑完出獄,槍手因為不清楚追訴期時效,也不知道4年前,刑法修正草案通過,殺人犯追訴期,不再受到30年的限制,躲了24年才終於落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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