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次酒駕、超速等違規 酒吧老闆不甩罰款 執行署1招反制

37次酒駕、超速等違規 酒吧老闆不甩罰款 執行署1招反制 | 華視新聞
圖/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36歲的張姓男子,去年4月被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超標且是再犯,被台北交裁所開罰9萬元,還被吊銷駕照,後續又有超速、違停、未繳停車費等行為,交通違規累積高達37次,13萬3,500元的欠款也不繳。該案移送至士林分署處理,但士林分署只扣押到6500元存款,最後發現他有南港的房子出租,決定前往查封。張男得知後,趕緊和父親帶著現金繳清,事件才落幕。

據了解,36歲的張男去年4月18日凌晨4點,開車經過中山區農安街一帶,恰好遇到警方攔檢,被發現酒測值超標且為再犯,遭台北交裁所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然而,張男似乎沒學到教訓,還超速、違停、未繳停車費,也沒做定期檢驗,累積高達37次交通違規,全部罰鍰相加,共欠13萬3,500元,但張男置之不理。

交裁所從去年10月起,將案件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收案後,陸續執行張男多家銀行存款,僅扣得6,500元,顯然無法償還欠款。士林分署追查,發現張男2022年獲贈奶奶給的南港區中南段房子,並出租給日式餐廳,每月租金收入有4萬元。

圖/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圖/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因此,執行人員本月24日查封該屋和租金所得,還與交裁所人員一同至現場張貼封條。張男一得知房子被查封,擔心影響店家承租意願,而損失租金收入,當天下午5點就和父親至士林分署,帶著13萬3,500元現金繳完所有罰鍰。

張男跟書記官說:「去年酒駕是因為好心載酒吧客人回家,當時自己雖有喝酒,但覺得很清醒才決定送醉客回家,結果被警察攔檢,因自己從事酒吧業,常勸客人喝酒不開車找代駕,當天卻做了錯誤的示範,當下也想讓客人知道酒駕會有什麼後果,所以就接受酒測了」,也保證以後不再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了荷包。

圖/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圖/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士林分署確認張男繳清全部罰鍰後,隨即以電子公文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並請張男自行除去封條,同時撤銷扣租命令,全案順利落幕。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