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炫「文化幣爆買美妝品」 文化部:停權違規店家

黃敏惠 方起年 台北報導  / 台北市

文化部今年開始發放成年禮金「文化幣」16到22歲的年輕人,每年可領1200點相當1200元,鼓勵大家參與藝文體驗;不過近日卻有人拿來爆買美妝品,還PO上網炫耀。對此文化部表示,對於違規轉讓「消費碼」的適用店家,會停權並停撥款項!但是有網友分享特定連鎖書店可以用文化幣買拍立得,實際走一趟,拍立得櫃位上的確告示文化幣也能用,不過文化部下午卻改口澄清,之前是規範得不夠清楚,從今以後都不能用!

高中生說:「文化幣我還有534塊錢,534塊妳現在想要買什麼,買文具吧,我會拿去買文具再跟父母拿錢,你很有生意頭腦你以後念商好了。」有人腦筋轉得不只更快!還更歪!大剌剌的上網炫耀!瞧!你瞧!要面膜有面膜,要洗面乳有洗面乳,說自己用了2400元的文化幣買的,沒想到有人的臉是靠文化部吃飯的嗎?

文化部連忙表示,因為有合乎規定能用文化幣的店家,把消費碼違規轉給美妝店使用,已經把店家給停權也不予撥款,那這個呢,這些天來到松菸誠品的年輕人,見面第一句話,高中生說:「你是來買拍立得嗎對,因為(網路說)連鎖書店可以買拍立得。」高中生說:「我有很多同學買拍立得,我同學想要買拍立得,但是去找的時候都被搶完了。」

有自稱連鎖書店員工上網指點大家,文化幣買拍立得請往松菸連鎖書店走,拍立得的櫃位上,還真的有告示昭告天下,真的能用文化幣,連鎖書店表示並非所有門店都通用,因為松菸店屬於文化園區,所以合法行得通,不過文化部下午卻突然改口澄清,拍立得無論在哪都不用文化幣,之前規範得不夠清楚,因此不會將業者停權,只是從今往後不能再用,但是松菸的服飾櫃位怎麼也能文化幣呢,因為是台灣設計師原創品牌就OK。

為了鼓勵年輕人參與藝文活動,今年開始上路的文化幣,16到22歲的本國籍年輕人,每年都能領取1200點相當於1200元,展覽書籍雜誌CD等規定都能用,但是餐飲3C等不適用,違規將停權並停止撥款,最重移送法辦,不過很多人用文化幣,進了電影院還是碰了壁,因為要看的是,富都青年,不行喔!文化幣只能看國片,富都青年不是國片,是馬來西亞電影,雖然有吳慷仁但沒有這個好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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