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進檳榔攤抓酒駕」惹議 當事人:我車停路邊

陳君毅 陳藝緯 張權 報導  / 台東縣

台東有民眾控訴,到檳榔攤買東西,卻被警察入內盤查,甚至對他酒測,最後還把他依酒駕現行犯逮捕,強調自己早就下車熄火了,不過對此警方回應,巡邏時發現男子騎車搖搖晃晃,才尾隨入內,警方說,男子也坦承喝酒,因此認為執法沒有問題。

一名穿著長袖的男子在檳榔攤裡買東西,沒多久,怎麼警察找上門,還對他進行酒測,接著就把人上銬帶走,當事人林先生說:「我機車都停在路邊然後進去裡面,(機車)也沒有在發動,他(警員)就從檳榔攤裡面,叫我出來對我進行酒測,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不合法律條件。」事發在2月6日台東太麻里,林先生控訴,早上9點左右喝了一點酒,在家休息6個小時後才出門工作,口渴到檳榔攤買飲料,將機車熄火在停路邊,警員隨後便騎著巡邏車,跑進檳榔攤,對他盤查進行酒測,酒測值0.27毫克,被開酒駕罰單,林先生強調,機車熄火已經停在路邊,人在檳榔攤裡面,卻被抓酒駕,讓他質疑警方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

前台東議長李錦慧說:「不能像他這樣想到就盤查想到要攔檢,就把人叫來,我覺得警察這樣執法有非常大討論的空間。」台東大武分局副分局長洪大亮說:「發現林姓男子疑似酒後騎車騎車不穩,故迴轉尾隨於檳榔攤前攔查林民,警方攔查後發現駕駛人酒味濃厚,林民當場坦承酒後駕車。」警方強調一切合法,但表示執勤畫面已經隨案移送到地檢署,無法提供,執法是否有灰色地帶,爭議恐怕得要進到法院,由法官認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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