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遭上銬惹議 北檢強調「嚴守偵查不公開」:拘提方式由警方審酌而定

社工遭上銬惹議 北檢強調「嚴守偵查不公開」:拘提方式由警方審酌而定 | 華視新聞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一案引發社會關注,檢警昨(12)日依涉犯偽造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將負責訪視的陳姓女社工上銬移送,引發社會議論。對此,台北市警局今(12)日承認「不符合比例原則」,將議處疏失人員,而台北地檢署也對此發出聲明回應。

北檢指出, 本案檢察官於112年12月24日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報請相驗劉姓男童疑似溢奶死亡案,經檢察官深入追查,訊問相關證人後,先後查知劉姓保母及其胞妹2人涉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第3項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等罪嫌,分別於113年1月、2月間向法院聲請羈押2人獲准。

北檢提到,再經調查,認陳姓社工所製作之查訪紀錄疑有不實而涉犯刑法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嫌,經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由文山二分局於3月12日持搜索票、檢察官簽發之拘票至相關處所執行搜索,同日晚間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社工涉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命具保新台幣30萬元。

北檢表示,檢察官為查明陳姓社工有無登載不實查訪紀錄,並保全證據,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簽發拘票交由文山二分局執行,為檢察官審酌案件偵辦之必要性而為;至警方執行拘提之時機及方式(包括是否使用戒具等),是由警方審酌現場狀況而定,此部分是否有檢討必要,宜另由警方說明。

北檢提到,本案偵查過程,台北地檢署均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檢察官之前所為傳喚、調查、聲押被告等情,均未對外揭露,亦未見諸媒體報導;嗣因3月11日上午經某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及被害人親友於社群軟體披露相關案件資訊後,始引起媒體高度關注,但媒體報導中之相關照片、對話紀錄等內容,均非北檢人員提供。

北檢表示,本案檢察官於相驗、偵查期間,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北分會即全力投入,秉持「一路相伴」的服務精神,提供被害人家屬(外婆)關懷服務,除讓家屬了解案件進度,亦將持續提供相關法律協助、協助辦理申請補償金等事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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