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墾丁南灣有間度假莊園民宿,標榜空間寬敞,賣點為可以烤肉、歡唱卡拉OK及包棟,去年7月屏東縣政府實施稽查時,發現其營業客房數達14間,業者卻未領有民宿登記證,後續依據發展觀光條例開罰27萬6000元,並勒令歇業;但義務人遲遲未繳納,屏東分署最終1招討回積欠罰款。
據了解,本案於去(2023)年底被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經調查發現,該業者名下坐擁10間位於恆春及南灣的小套房,資產遠大於所欠罰款。為保全國家債權,分署先行查封他名下部分小套房,同時凍結銀行存款。義務人接到分署公文後,來信表示民宿早已頂讓他人,認為裁罰有問題,縣府則回覆稽查期間他確實是民宿負責人,裁罰並無違誤。
經銀行查報已足額扣押業者存款後,執行人員透過核發收取命令通知銀行解繳款項給縣府,終於為國庫收回這筆無照民宿違規罰單欠費,也省去後續需跋涉近百公里跑去墾丁小套房張貼封條的執行程序。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合法民宿需辦理責任保險,主管機關並會查檢其管理與設施,屏東分署提醒,暑假將屆,國人出遊預訂或入住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
無照經營民宿最高會裁罰30萬元,屏東分署刻正實施「睡睡屏安——無照旅宿業OUT」專案,對無照經營旅宿業挨罰的義務人會加強執行,以提升屏東觀光品質,杜絕無照旅宿業,並守護在地觀光聲譽,以確保國人在屏東的旅宿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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