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冷凍業者混裝過期肉出售 檢方當場查獲11.4公噸

高雄冷凍業者混裝過期肉出售 檢方當場查獲11.4公噸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橋頭地檢署官網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仁武區的柏昇冷凍公司,涉嫌將過期肉品改標後,與新鮮肉品混裝出售,9日被橋頭地檢署指揮衛生局、高雄市調處、高雄市刑大等單位搜索,果真在該冷凍食品公司的貨車、冷凍倉庫查獲過期肉品11.4公噸。檢方傳喚公司負責人謝姓夫妻,訊後各諭知4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

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高雄市衛生局告發,仁武區柏昇冷凍食品公司、林園區柏昇食品行,涉嫌用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橋檢得知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等人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衛福部食藥署及高雄市衛生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調閱相關傳票,同時分析肉品來源,7月9日至柏昇冷凍食品公司、柏昇食品行及謝姓被告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在食品公司的冷凍倉庫、出貨貨車上,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 11.4公噸,並傳喚負責人謝男、林女2名被告到庭。

檢方訊問後,認定謝男、林女均涉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示罪嫌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40萬元和20萬元交保。

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依同法第44條暨第52條規定,加重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有關柏昇公司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嫌疑,依《刑法》第255條第1項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全案由地檢署偵辦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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