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NONO(陳宣裕)涉嫌對6名女子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7罪,士林地方法院開庭3次,NONO均否認犯罪;另有2名女子指控NONO涉強制猥褻,被高等檢察署發回台北地檢署,並移轉士林地檢署偵查,士檢今(5)日以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告訴人還可以聲請再議。
10人於去年6月到北檢控告NONO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其中7人因沒有管轄權,陳報高檢署核轉士檢偵辦。士檢調查指出,7名告訴人有6人受害,NONO對6名被害人共犯下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依7項罪嫌提起公訴。另有2名告訴人指控遭NONO涉強制猥褻,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且無人聲請再議,因此NONO被控強制猥褻部分不起訴確定。
而北檢偵辦另3人指控被NONO涉強制猥褻的部分,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其中有2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因此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移轉士檢偵辦。士檢今表示,檢察官偵查終結,仍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仍可依法在10日內聲請再議,檢方後續將依法處理。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