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屏東縣
今年3月屏東縣恆春一間潛水店的男員工,尾隨女客人進入盥洗室,從隔壁房間使用針孔攝影機偷拍,被發現後還把記憶卡嚼碎吃下肚,試圖湮滅證據,一審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業者表示,這名男員工入職只有3天就犯下偷拍事件,因此馬上將他開除,並提供監視器協助警方調查。
一名男員工走出盥洗室,手上拿著針孔攝影機,還趁機拆下記憶卡,原來他偷拍隔壁女客人,被發現後甚至異想天開,把記憶卡吃下肚,企圖湮滅證據。潛水店業者說:「我們知道之後馬上就叫警察來處理了,然後當天我們當下就直接叫他離職了。」
事發在今年3月屏東恆春某潛水店,吳姓男員工尾隨女客人進入,從盥洗室上方伸長了手,偷拍換裝影像當場被對方發現,店家協助報警提供監視器逮人。潛水店業者VS.記者說:「做3天而已啊,(感覺是不是人怪怪的),沒有,人看起來是正常的,完全看不出來。」
剛入職3天就成了偷拍狼,不只丟了工作還吃上官司,法官考量男子坦承犯行沒有前科,一審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其他遊客說:「當然不好啊,也欺騙了我們對教練的信任。」其他教練說:「當然是誇張啊,你偷拍學員,到時候其他客人會覺得,所有的教練是不是都這個樣子。」
潛水勝地出現偷拍狼,民眾難免心驚驚,潛水店盥洗室也貼上禁止攝影,違者送辦的標語。其他遊客說:「這麼小一個,拔起來隨便往外一丟,要找到應該也很困難吧。」嫌犯為了滅證,把記憶卡吃進肚子裡,彷彿韓劇愛的迫降裡頭,北韓間諜的做法,不過最後還是東窗事發,逃不過法律制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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