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華婚內爆不倫戀 跟小三互傳鹹濕對話、提離婚因「想更進一步」 前妻抓包怒告法院

史書華婚內爆不倫戀 跟小三互傳鹹濕對話、提離婚因「想更進一步」 前妻抓包怒告法院 | 華視新聞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網紅牙醫史書華前妻控告,史書華與已婚語言治療師張偉倩有不倫戀情,兩人甚至還發生性關係,私下還將通訊軟體名稱改為「丁醫師」、「劉醫師」來避人耳目,而史書華甚至為了與對方進一步展開戀情,搬空住處、提出離婚,前妻才驚覺史書華早有離婚預謀,才心灰意冷與史書華調解離婚。前妻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提告張偉倩並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新北地院昨(6)日判張女應賠償20萬,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史書華前妻表示,他與史結婚多年,育有二名子女,家庭關係和樂,夫妻感情甚佳。但史書華於民國110年初起,不時以細故責備,並以夫妻關係出現問題,要求她進行心理諮商及婚姻諮商;而自己也不疑有他,盡力配合。

而在110年12月30日凌晨,前妻查看史書華的LINE對話,發現他與「丁醫師」傳情,對方還傳「醫師請我驗孕」、「醫師很大聲說你一個月吃兩次事後藥」、「你很期待有小書華嗎」等語,顯然對方與史書華於一個月內有兩次以上性行為。

110年12月31日再查看史書華對話紀錄,發現他也在與「劉醫師」談情說愛,多次傳送「想你」、「Miss you」、「愛你」、「抱」等親密對話給史書華,足證當時二人互動確實逾越正常異性朋友之交往界線。

而前妻透過張女臉書顯示照片、工作及個人資訊,輾轉連接比對發現「丁醫師」與「劉醫師」都是張偉倩,此外,張女與史書華於110年2月27日晚間相約在板橋希爾頓飯店見面,為掩人耳目,張女先將房卡留在櫃檯讓史書華自行上樓,深夜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顯已超越異性正常交往份際,侵害配偶權益甚明。

前妻控訴,張女明知史書華為有配偶之人,竟不顧她的感受,於交往期間不斷傳送鹹濕訊息及裸照,並持續邀約史書華幽會、發生性行為,企圖破壞她的家庭,讓她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而史書華更為了與張女進一步開展不倫戀情,於112年7月間上班之際,將共同居住處全部搬空,並將二名子女直接帶走,讓她驚嚇不已,不久後即收到史書華提出離婚起訴狀,才驚覺史書華早有離婚預謀,讓她心灰意冷而於112年10月4日與史書華調解離婚。因此提告張女,並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

對此,張偉倩辯稱,「丁醫師」與「劉醫師」不是她本人,且Line訊息截圖畫面邊緣有異常傾斜角度,背景亦有不明文字或色塊,顯有經剪輯或切割拼湊而偽造或變造。

張偉倩指出,配偶權非憲法或法律上權利,縱使認為她與史書華間之行為已超越一般交友關係,但也不一定是導致史書華婚姻破裂之原因,況且,前妻自認身心俱疲、備極痛苦、壓力甚鉅的原因尚來自工作、未成年子女、家務、母親重病及離世身後事宜等,亦見原告精神上損害大部分與自己無關,史書華也已給付3600萬元給她,已遠超過於於本案之請求金額請求精神慰撫金。

新北地院認為,張偉倩為專業醫事人員且有相當之社經地位,私密且不符被告社會形象之照片,應難為外人所能輕易取得,而用戶名稱並不是不能更改,而對話內容多為互挑情意、曖昧情愫之語,縱然不像正常對話般之連貫,尚不悖於一般人之生活經驗。

此外,「丁醫師」於對話中又提及張女的前配偶、未成年子女名字及彼等日常互動,無其他事證足以顯示對話紀錄有偽造、變造之情,而畫面邊緣有異常傾斜角度,前妻表示是因她單手拿手機拍翻史書華電腦上之Line對話紀錄,角度傾斜且另開啟其他視窗所致。

而張女辯稱對話僅是普通朋友間為玩笑、黃腔等趣味所為,或僅表達崇拜、欣賞之意云云,此部分所辯顯與一般人之生活經驗不符,亦悖於一般人對上開對話之理解,實不足採。

新北地院指出,張女與史書華之所為,足以破壞前妻與史書華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張女與史書華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即應平均分擔義務。法院認為賠償金額以40萬元為允當,則張女與史書華應各賠償20萬元。而史書華與前妻在家事調解時約定免除史書華對她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債務,因此判決張偉倩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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