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煜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有一間人氣拉麵店,因為座位少只接受線上訂位,還規定用餐前2天取消或當天沒到,一人會收取500元的食材費。但有民眾抱怨,2月23日晚上11點,預定隔天下午2人用餐,但家中突然有事,隔了2個小時就趕快取消,卻還是被扣1000元,讓他直呼這個規定太不人性化。對此業者也出面解釋,有特殊狀況主動私訊聯繫,都可以調整。消保官也說,個案屬於非客製化商品,沒有規定訂金收取上限,如果消費者認為訂金太高,後續可由消保官協助雙方協調。
把燙好的拉麵撈起瀝乾放入碗中,再加入叉燒配菜點綴,一碗精緻的拉麵大功告成,這間獨特的昆布水沾拉麵店,在台中營業,只開放線上訂位,不過有消費者碰上不好的體驗,網友在社群上說,取消了這間拉麵店訂位,卻被收了1000元訂金,讓他覺得好委屈。
當事人說2月23日晚上11點,發現這間拉麵店2月24日中午有位置可訂,他先用網路下訂,但只過2個小時發現家裡有急事,臨時想取消卻發現訂金已經拿不回來,不過餐廳訂位網站明確寫著,用餐2天內取消或未到場者,一人將收取食材費500元,但實際詢問這間拉麵店業者,店家澄清,會設置這樣的訂位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其他顧客的用餐權益,但沒有一定想要扣消費者食材費,可能是雙方出現誤會。
當事拉麵店業者說:「對我們店家的角度來說,我完全不希望,我跟這個客人見面溝通,第一次的交流,就架構在我扣他錢,因為我扣他的錢,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好處。」
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業者他在提供消費者要訂餐的時候,必須把所有的資訊都揭露清楚,讓消費者可以知道說,萬一沒出現的話,我可能會有什麼樣的不利益,如果有的話,消費者自己要衡量,這樣子的規定,對自己是不是有利。」
消保官說,非客製化商品例如不是在婚宴場所,基本上沒有訂金上限限制,就看業者跟消費者之間如何約定,但如果訂金真的收太高,消費者又臨時缺席被收取這筆金額,也能透過消保官協助進行雙方協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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