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碧潭2幼女溺斃 中配母一審遭判16年6月

新店碧潭2幼女溺斃 中配母一審遭判16年6月 | 華視新聞

袁孟涵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中國籍配偶簡女,2024年7月與家人爭吵後,帶著年僅9歲與10歲的2名女兒負氣離家,誘騙姊妹兩人下水後不幸溺斃,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3)日判處16年6月徒刑,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2024年7月2日,簡女與公婆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帶著2名年僅9歲和10歲的女兒前往新店碧潭,以拍照為由誘騙2名女兒下水,小女兒雖然一度上岸,卻被簡女哄騙再下水救姊姊,最終釀成2名女童溺斃的悲劇。而原本曾2次嘗試輕生的簡女,最終游回岸邊,直到隔日,簡女到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自首,警消當晚尋獲2名幼女遺體。

檢方表示,2名幼女溺斃後簡女神態自若,認為她確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檢方認為,簡女辯稱是因家庭衝突,與公婆爭執以及自己失明痛苦,但實際上是出於報復心態,且簡女事隔30小時才自首,根本沒有真心悔悟,請求法官判處無期徒刑。

辯方表示,簡女左眼失明後患有身心疾病,失去經濟來源,來台後不僅要面對經濟壓力還有公婆壓力,其丈夫也在開庭期間表示,簡女非常努力融入台灣家庭是個好老婆,但因自己父母無法溝通導致關係惡化。希望法官考量她自首及其精神狀況、悔意深重等因素,輕判8年徒刑。

簡女在開庭審理期間多次情緒失控、崩潰大哭,想對2個女兒說對不起,「我想對我的兩個寶貝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再也不犯錯。我知道我犯了無法彌補的錯。」,也對老公及家人說「另外我也想跟我老公、小姑子、白爸爸白媽媽所有的家人說對不起,對不起我做錯了。在過去看守所的每一分鐘,我都在問我自己,為什麼那天我要做那麼喪盡良心的事情,為什麼早上起來我的女兒不見了… 我究竟要如何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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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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