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剴剴」虐童案震驚全台,涉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審分別遭判無期徒刑與18年徒刑,目前由高院審理中。而棄養剴剴的生母劉女,日前竟以「被害人母親」身分,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不過,北檢認為劉女「沒有一天盡到母親責任」,甚至棄養剴剴導致其遭到虐死,駁回申請。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引發全台公憤,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目前由高院審理中。而檢警調查,剴剴生母29歲劉姓女子,曾因囚禁、凌虐另名女性,遭警方逮捕並送新北地檢署,當時劉女懷孕約5個月,法官酌情後裁定劉女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但劉女在2022年生產後,將剴剴交由其母親扶養,並棄保潛逃,在今年8月被逮捕歸案。
沒想到,劉女日前竟以被害人母親的身分,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北檢認為,劉女自剴剴出生後,沒有一天盡到母親責任,母子關係疏離,甚至因棄養剴剴,導致剴剴被出養,進而慘遭保母姊妹虐死,劉女完全未盡人母責任,無資格及理由申請遺屬補償金,因此駁回申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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