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男子梁育誌2020年在台南長榮大學附近擄走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後用項圈勒死對方,隨後棄屍山區。一、二審皆判梁育誌死刑,最高法院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仍維持死刑,但最高法院2度撤銷,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宣判,改判無期徒刑。
回顧整起案件,就讀長榮大學24歲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底晚間沿台鐵高架橋返回宿舍,卻被埋伏在現場的梁育誌擄走,強行壓制性侵,並用繩圈勒死鍾女,最後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凶手重大殘忍惡性」起訴,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
但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為,梁育誌長時間預謀犯罪,事先準備犯罪工具,有直接殺人故意,且其手段凶殘,難以合理期待透過矯治教化後能降低再犯風險,經合議庭一致決仍判處死刑。
而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再度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今日更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梁有教化可能,且不屬預謀殺人,依強制性交殺人罪,逆轉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強盜罪則判8年,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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