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2023廢強制死刑 以「監禁.鞭刑」替代

綜合報導  / 馬來西亞

歌手黃明志涉入謝姓網紅命案,馬來西亞警方朝謀殺案偵辦,不過這可能面臨的刑責現在也引發討論,因為馬來西亞在2023年已經通過法案,全面廢除「強制死刑」,新的替代刑罰是監禁至少30至40年,以及鞭刑至少12下,目的就是要讓法官能有自由裁量權。當地律師表示,雖然警方是以302條謀殺罪將黃明志扣查,但最後會以何種罪行判處,還有待釐清。

Free Malaysia Today記者(2024)說:「聯邦法院維持了對一名拖車司機的死刑判決,該司機11年前謀殺,大馬銀行(AmBank)銀行創始人Hussain Najadi,而被判處死刑。」

男子被兩名馬來西亞警方緊緊勾住手肘,他就是2013年槍殺銀行創辦人的嫌犯,死刑判決幾度被推翻又重審,最後仍在2024年維持判死,震驚社會,2018年大批民眾在街頭聚集,揮舞希望聯盟的旗幟。當年馬來西亞新政府上台,承諾在死刑案件中賦予法官自由裁量權,在當年10月10日「世界反死刑日」宣布全面廢死,不過直到2023年才通過法案,廢除「強制死刑」,新的替代刑罰是監禁至少30年至40年,以及鞭刑至少12下。

時任馬來西亞法律副部長Ramkarpal Singh(2023)說:「有三種特定罪行除外,例如《危險藥物法第39B條規定的販毒罪,以及《刑法中兩項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罪行。」普遍認為強制性的死刑不但剝奪法官的裁量權,也沒有將被告的狀況列入減刑因素,但包括謀殺以及恐怖主義等,法官還是能將死刑納入考量。

馬來西亞律師談黃明志說:「謀殺案一旦罪成了,最高刑罰是死刑,謀殺案一旦罪成了,最高刑罰是死刑,而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也就是謀殺,向法官申請延扣,至於要不要提控,或是用哪一個條文來提控,會由檢控官根據調查結果來決定。」

謝姓網紅猝死案轉為謀殺案調查,層級大提升,畢竟攸關一條人命,黃明志的涉案程度為何,檢警不敢大意抽絲剝繭一一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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