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鄭雅存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今年4月到健身中心臥推70公斤槓鈴,竟遭槓鈴壓住頸部約16分鐘,被後來到場的友人發現異狀,與現場另一名會員一同卸下李男身上的槓鈴,並請健身中心員工通報警消。李男經急救後雖恢復呼吸心跳,但已是腦死狀態,檢方認定健身中心4名員工過失致重傷,已於今(29)日起訴。
男遭健身房70kg槓鈴壓頸16分 員工竟都沒發現
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今年4月22日上午到連鎖健身中心「World Gym」的台中市西屯店健身,不幸在臥推70公斤槓鈴時,遭槓鈴壓住頸部約16分鐘的時間,其王姓友人到場後驚覺不對勁,通知在場的另一名王姓會員,兩人合力將李男身上的槓鈴卸下,並請健身中心員工通報警消。
據了解,救護人員到場時,李男已無呼吸心跳,經急救雖恢復呼吸心跳,但李男仍因缺氧過久,已呈現腦死狀態。然而健身中心內應有教練巡視,監視畫面中也能看見李男遭到槓鈴壓住頸部,整起意外卻在李男的王姓友人到場後才被發現,員工在接到通知前竟然都不知情,讓李母憤而委任律師控告4名健身中心員工過失致重傷。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檢方今起訴4員工
經台中地檢署調查發現,當時在現場指導並巡場的33歲張姓健身教練及2名在櫃台監看場內監視畫面的21歲吳姓、24歲楊姓客服人員都沒有在案發當時立即察覺,錯失救援的黃金時間,以致李男腦死重傷。檢方今日已偵結此案,認定連同督導該店的38歲黃姓經理在內的4名健身中心員工過失致重傷,因此將4名員工起訴。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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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重量訓練請選擇合格器材,並尋求專業教練協助及評估自身體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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