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報
記者/蔡彤立、葉芊妤
微網紅的經濟型態至今已演變成有利可圖的廣告業務,「業配」與「導購」成為微網紅主要的收入來源,在訪問微網紅後,他們多數表示,在這導購與業配這兩種收益方式中,微網紅比較偏向業配,其次才是導購。
而業者釜鈺傳播經紀總監何鎧伃表示,藝人不能全代表銷售,因此目前在合作選擇上,大多會以單次的圖文業配或是直播業配為主。
業者在挑選微網紅上,比較偏重於個人特質,即使是粉絲數不多的狀況下,只要有高密度的互動及和商品契合程度高,廠商都比較傾向於和這種微網紅合作。
藉由微網紅詳細的產品介紹,讓消費者深入了解產品,進而促使消費者想購買的慾望。而業配很大的缺點在於,網紅作為代言人,形象會進而連帶到商品的價值。
髮型設計師Mark表示,和導購相比之下比較會選擇業配,透過與微網紅的合作呈現作品,提高作品的曝光率,從而增加知名度,達到宣傳的效果。
而YouTuber天青通過社群平台成為微網紅,在廠商的合作上也是選擇業配,她說,因為廠商會比較注重導流量,對於粉絲數較少的微網紅來說,導購壓力相對較大,成效也不高。
網紅透過社群平台向粉絲推薦產品,像是在instagram上擁有將近6000粉絲數的Slin,就偏向以導購為主,她不僅可以和粉絲做更深入的交流,也能與廠商的關係也能更加密切,把商品做使用後再分享回饋給粉絲,不僅能比打工的同齡人賺得更多,也能好好經營她的社群形象。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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