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應設評鑑制度 助文創產業籌資

  電影《聶隱娘》日前奪下第68屆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但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萬翔一席「可惜沒結合文創」言論,引發外界批評。對此,國發會在臉書粉絲專頁解釋,政府部門因「制度不若民間創投公司靈活」,而錯失投資《聶隱娘》,未來會虛心檢討。顯示政府協助文創業者籌措資金,依舊步履蹣跚。

 據《聯合報》報導,國發會原打算透過「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聶隱娘》新台幣8160萬元,但擔心該片無法如期拍攝完畢,會影響投資權益,因此要求光點影業公司投保「完工履約保險」。然而,電影公司得知保險金額高達2000萬元,加上擔心此舉會限制導演的創意,投資案因而宣告破局。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解決文創業者籌資困境,政府或可參考韓國經驗,提供免擔保的融資方案、租稅優惠、獎勵補助等誘因,鼓勵民間企業投入文創產業。另方面,政府也應建置完善的「文創鑑價制度」,為文創商品價值評鑑,建立一個通用準則,使其能成為可質押和融資的擔保品,以解決文創業者投融資的阻礙。

 文創產業要蓬勃發展,關鍵在於保持暢通的資金籌措管道。政府若能從政策和制度雙管齊下,將能減輕文創業者的現實壓力,也可降低投資者和業者媒合的交易成本,為台灣文創市場注入成長動能。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