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 09:00

不滿成大助理案訴願結果 學生赴政院靜坐抗議

不滿成大助理案訴願結果 學生赴政院靜坐抗議 | 華視新聞

鄭晏欣

【記者鄭晏欣綜合報導】「球員兼裁判!政院胡亂判!」15日上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和成功大學學生勞動權益小組等勞權團體在行政院前靜坐三小時,抗議其撤銷勞動部對成大未替助理納保的處分。

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時發現,成大未依法替科技部兼任助理辦理勞健保。今年四月,勞動部判定成大和助理之間有對價關係,對成大處以罰鍰。成大不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本月7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宣布,基於成大和兼任助理間「尚難認定具勞僱關係」、「大學自治核心領域允應充分尊重」及目前「法治基礎尚欠完備」等三大理由,判成大勝訴,撤回勞動部原處分。

訴願會主任委員劉文仕認為,這是一個「指標性」的決定,可能造成外溢效果。目前含公私立大學,大約還有十個訴願,若其他訴願情節與此案相同,可能也會有類似的處理。

高教工會、政大勞促會、成大勞權小組等勞動團體對此發出公開聲明,一一反駁行政院訴願會提出的三大理由(詳見下表)。聲明指出,攤開行政院訴願會委員名單,並無任何一位具勞動法研究背景;甚至有委員正擔任大學行政主管職位,猶如「球員兼裁判」。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行政院沒有做到應該要有的行政中立。」

行政院撤回原處分所提之三大理由內容及高教工會和學生組織回應。 製表/鄭晏欣 資料來源/行政院訴決定書、高教工會

行政院撤回原處分所提之三大理由內容及高教工會和學生組織回應。 製表/鄭晏欣 資料來源/行政院決定書、高教工會

納保案當事人、成大法律系碩士班學生邱鈺萍當天也到場抗議。她說:「身為一個學生助理,我是學生,也是勞工。大學自治應是用來保護學術自由,而非用來規避校園中所需的勞力及校方應負之責任。」她認為此次訴願顯然有程序上的問題:「依據訴願法第28條規定,這個訴願決定影響到我的權益,必須通知我去參加這個訴願程序。」然而,在整個訴願程序中,包括進行罰鍰、成大決定提起訴願至訴願結果出爐等過程,她皆未被通知,「直到看到別人轉貼訴願決定,我才知道有這件事情。」。

邱鈺萍未來將針對訴願程序問題及她認為不合理的判決理由提起行政訴訟。她呼籲其他遭受相同委屈的助理,可以一起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她指出:「剛好我的老師們都是很好的老師,」她並沒有因此事在學校遭受到壓力,「他們也都覺得我可以去爭取我自己的權益!」

高教工會及學生勞動組織共提出四項訴求,第一,「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基法》權益。」林柏儀說:「有工作就應該要有保障,不然在工作上的風險,誰要來承擔呢?」且法律已明文規定將兼任助理納入《勞基法》保障,應全面落實而非規避。第二,他們認為教育部所提出的「學習型助理」與「勞僱型助理」分類,忽略了助理從事勞務所付出的工作事實,且學習型助理甚至可能成為校方逃避責任的管道,因此應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林柏儀說:「我們只需要勞僱型助理以及學習型學生就夠了。」

第三項訴求是「擴大教育經費,補貼助理納保相關費用。」高教工會表示校方若因經費不足而無法替兼任助理納保,則政府應善盡權責,擴大整體教育經費並積極協助、補貼校方納保相關費用。

第四項,「反對成大訴願案裁決結果,不得通盤沿用他案。」高教工會指出此案件僅是個案。若要論個案,過去已有高達12起僱傭關係確立的案件,唯獨此案遭行政院撤回處分,實不該以此案通盤沿用至往後其他案件。林柏儀表示,不論在通案或個案層次,他們都會繼續堅持,「有工作就應該要有保障,我們不會隨意放棄、妥協。」

行政院教育科學處科長在警方保護下出面和學生協調。 圖/高教工會提供

行政院教育科學文化處科長在警方保護下出面和學生協調。 圖/高教工會提供

當天行政院派出教育科學文化處科長出面,表示願意先行接受書面資料,但學生不滿官員對訴願過程交代不清楚亦不回應,堅持要求毛治國出來正式面對問題。抗議學生在現場靜坐至下午3時30分結束,表達強烈抗議。高教工會及學生組織表示,不排除往後有進一步行動。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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