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變回"棄嬰" 家長晴天霹靂

 / 台北市

  兩年前王精明夫婦販賣棄嬰案,當時震驚全台,總共有一百五十對夫妻,非法買下棄嬰,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台北縣社會局依法要求所有家長,要將小孩的身分變更為父母不詳,再重新認養。把棄嬰當親生孩子養的家長都非常不滿。

  拿出厚厚一疊文件,王爸爸跟縣政府公文往返四個月,但換來的是,一定要強制執行重新領養的手續,他無奈又憤怒也心痛,因為他無論如何,沒辦法跟小孩說,你不是我親生的。

  王精明販嬰案,官司結束兩年,但問題還在延燒,由於法院對整起案件判決有罪,因此社會局依法要求,一百五十名嬰兒的家長,必須重新認養已經養了很久的小孩,而其中一個過程,就是父母親可能得小孩在法庭上協商是不是要繼續被認養。

  儘管社會局強調會加派社工關心,但多年經營的血緣關係,最後竟然要被司法體系給揭穿,也讓這些家長擔心,對簿公堂之後,終究會留下親子間無法修補的傷痕。(記者林承志、賴文忠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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