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不周 公路總局長記過兩次

  后豐斷橋事件造成一死五失蹤,交通部的懲處報告終於出爐。公路總局長陳晉源因為督導不周記過兩次,另外包括第二區工程處長、台中工務段長等九名官員分別遭到記過申誡和調職處分。

  九月十四日晚上颱風夜的這一幕斷橋景象,長達五十公尺橋面瞬間斷裂落入暴漲的大甲溪,正在過橋的車輛煞車不及墜入河中造成一死五失蹤慘劇,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六天後,交通部十九日深夜懲處報告出爐,一如外界預期,公路總局長陳晉源監督不周遭記過兩次,第二區工程處長黃三哲也記過兩次,台中工務段長則是記過調職,其他七名公路總局人員也分別受記過或申誡處分。

  交通部報告指出,后豐大橋早在九十四年就列為危險橋樑,公路總局雖然按程序編列預算,計畫改建,也設置監控系統,即使辛樂克颱風來襲有緊急進行封橋作業,但仍然慢了一步,陳晉源難脫督導不周責任。

  只是交通部長毛治國一看到懲處報告,還一度陷入長時間司考,沒有立刻批閱。為了讓事件暫時告一段落,官員負起責任,也算給罹難者家屬一個交代。﹝記者郭鎧、詹維耕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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