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 陳水扁延押

劉世怡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陳前總統在羈押268天後,9月24日晚上,高等法院由審判長鄧振球、法官彭幸鳴及潘翠雪三人組成的合議庭,認為阿扁有逃亡之虞,再加上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為了後續審理及執行,認為還是要繼續羈押,而阿扁至少會被關到12月25日聖誕節。

  

囚車抵達高等法院,陳水扁走下囚車,手上拿著牛皮紙袋,裡頭裝的全是開庭時要為自己辯駁的筆記,神情輕鬆,親切地跟法警們打招呼,才走進候審室,等待法院召開羈押庭,陳水扁曾說,會不會被釋放,他只能盡人事聽天命,所謂的天命,指的是,看高院哪位法官中籤,成為他的受命法官。

  從81位法官依分案比例,共1488支的籤桶,抽出1籤,抽出的是明股,彭幸鳴成為受命法官,陪席法官潘翠雪,審判長鄧振球,組成合議庭,承審扁案的三位法官火速閱卷後,召開羈押庭,6名高檢公訴檢察官、特偵組檢察官在庭上論告,陳水扁一樣沒請律師,自己做無罪答辯,提出6大理由,希望具保代替羈押,包括護照註銷、軟禁在家、限制出境、每天派出所報到、願意戴電子腳鐐,也表示放棄傳證人,就沒有串證疑慮,並且不必卸任元首禮遇,甚至如果5.7億匯回台灣,要捐出來,只是合議庭不吃他這一套,認定他有逃亡之虞,繼續羈押,被關了268天的陳水扁,從看守所搭上囚車,原本以為到了高院就有機會回家,但是他沒想到,他還是得回到看守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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