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獲賠償

 / 台北市

  一銀行副理的林泰治,坐了二十九年冤獄,獲得賠償五百二十五萬元,只是當年才四十歲出頭的他,現在等到清白時已經高齡七十歲了。

  手上拿出好幾個紅包袋,今年七十歲的林泰治要大家沾沾喜氣,因為他纏訟二十九年的官司,最後獲得勝訴,但是他一想到當年打官司的慘況,林泰治還是忍不住搖頭嘆息。

  時間回到民國六十八年,林泰治和另外二名同事被控與商人勾結,在沒有單據、檢驗書的狀況下詐取款項,因而被控貪污,林泰治還被收押四年一個月,他的官司在高院和最高法院來來回回好幾次,終於在去年無罪定讞,他還獲得五百二十五萬元的冤獄賠償,但是對於這遲來的正義,林太太說一切都太遲了。

  林泰治和太太拿出孫子過年寫的紅包袋,上面四個大字『官司順利』,一直是他們二十九年來的最大希望,現在美夢成真,林泰治說要和太太出國走走,看看不一樣的世界,希望能填補二人空白二十九年的青春。(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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