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儒門二審宣判 刑期少1年8個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白米炸彈犯楊儒門一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5日)二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比原先一審又減了一年八個月。法官認為,楊儒門是初犯,而且動機是為了農民生計,其情可憫;而楊儒門已經接受,希望趕快發監執行。不過聲援他的團體還是覺得判太重,一度要走到總統府,為楊儒門請命,讓現場戒備警方二度警告驅離。

  在高等法院門口靜坐、拿香,他們都是為了生員楊儒門而來,因為今天要進行二審宣判。得知判決結果,楊儒門的律師表示,應該不會再上訴。提抗告就是希望能讓楊儒門在過年前能回家,跟家人團圓。

  而聲援團體一知道判決結果後,還是覺得判太重,一度要發動走到附近的總統府,為楊儒門請命。在現場,戒備警方一度緊張。楊儒門的辯護律師也表示,二審酌量減刑是合理的司法判決;不過等全案確定後,將會請求陳總統特赦楊儒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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