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四歲小女童遭母親男友毆打死亡,事實上女童一月二十八日就曾被嚴重毆打,當時母親在屏東報警,還引起社工關注,但他們隨後搬到台南,社工也錯失挽救女童生命的機會。
女童母親痛哭崩潰,才四歲的女兒被男友毆打致死,死前留下的照片,是全身新舊傷交織的搜証照片,但這一切真的不可避免嗎?
時間回到女童死前四天,一月二十八日,她已經因為向房東要糖果,被媽媽男友打的遍體麟傷。警方按規定通知社會局處理,但媽媽在隔天竟要撤回對男友的告訴,警方無法照辦,兩人立刻搬到台南,同天社會局介入卻找不到人。
一月三十日,社會局聯絡不到這家人,一月三十一日,社工人員找到母親,約她二月一日在永康火車站見面,這關鍵的第四天,小女孩卻己經被打死,社工人員如果再積極一點,女童母親如果可以當機立斷離開男友,活活被打死的女童,也許還能平安過年。(記者陳傳霆 許文男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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