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單加註"機車女" 飯店判賠3萬

 / 台北市

  罵人機車,小心也會吃上官司賠錢。飯店服務業本來就該以客為尊,不過有客人發現飯店帳單上,竟然被服務人員寫上機車女三個字,憤而提告,法院判決,飯店賠償三萬。

  飯店主管拿出空的住宿帳單,這上頭除了要記錄住宿客戶的資料和金額之外,還有大大的備註欄,不過前年11月,卻有一位黃小姐在這兒投宿三天之後,拿了帳單要回家仔細比對電話費,沒想到卻發現,帳單上被寫上機車女三個字。

  主管強調,不會在帳單上加註對客人的評論,然而黃小姐將帳單作為證據,告上法院,求償50萬還要登報道歉。法官認定罵人機車是在影射對方難搞,的確有損名譽判決飯店要為這三個字,賠償三萬元。

  飯店主管低調表示,是員工個人行為和飯店無關,但作為服務業,卻有員工私下批評挖苦客人,不管是不是因為不小心印出來而曝光,飯店都應該要檢討員工的服務心態。(記者尤淑嬿 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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