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服刑11年 洪曉慧獲假釋

 / 台北市

  民國八十七年犯下清大王水溶屍案的洪曉慧,服刑將近十一年,提出過四次假釋案,都被法務部駁回,今年洪曉慧終於因為表現良好,獲得全體假釋委員同意,核准她的假釋案。

  戴著黑眼鏡,神情呆滯,表情木然,這是清華大學女學生洪曉慧十年前,犯下王水溶屍案,出庭應訊的畫面。當年的她,與同班同學許嘉真同時愛上學長曾煥泰,走不出三角戀情,被妒忌衝昏頭,憤而殺害許嘉真,事後為了湮滅證據,調配王水,溶解屍體企圖毀屍滅跡,判刑十八年。如今她服刑已經超過三分之二,法務部決議通過她的假釋案。

  服刑期間,曾經提出四次假釋請都沒獲准,理由是擔心被害人家屬以及社會觀感不能接受。但考量洪曉慧入獄之後,不僅表現良好,還曾經九度獲獎,評估出獄後再犯率很低,終於同意讓她假釋。至於出獄之後,洪曉慧接下來該怎麼走,先前說希望能夠回到清大,完成她還沒念完的學位,但如何面對外界異樣的眼光,則是她首先要面對的問題。(記者林承志、葉子杰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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