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曾在美獲釋 須戴腳踝感應器

陳美喬 林承志 薛松乾  / 台北市

  涉嫌掏空力霸集團的主嫌王又曾,因為美國移民法庭認為他不算非法入境,今天裁定將王又曾釋放,但由於全案還有爭議,為了方便監控行動法官也特別下令,王又曾必須戴上電子腳鐐監視器才能夠離開。

  王又曾進入聖派卓拘留所的半年後,竟然重獲自由。有鄰居目擊,王又曾直接回到妻子王金世英位於洛杉磯郊區的豪宅,由於移民法庭認為,王又曾雖然一度搭機前往新加坡,但沒有入境就折返,因此非法入境的罪名不成立,但因為移民局對這項判決有意見,法官也罕見的下令,要求王又曾戴上電子腳鐐監視器,才能走出拘留所以便監視行動。

  法務部次長李進勇表示,「他是獲得交保,但是他還是在法院的監督之下。」政府得知王又曾遭獲釋,對我方追緝王又曾更是一項打擊,行政院長張俊雄也說,「我們不會氣餒,我們會全力以赴。」由於台美並沒有邦交,在沒有引渡條約下,專家認為對滯留美國的王又曾也是沒輒。

  移民法律師莊秀銘說:「縱使王又曾在台灣有犯罪 ,但是他在美國沒有犯罪,所以沒有辦法用這個理由,把王又曾從別的國家裡面把他帶出來。」王又曾因為涉嫌掏空力霸,遭起訴求刑卅年,併科史上最高罰金,妻子王金世英也被求刑廿八年,因為滯留美國,即將被通緝。如今兩人都恢復自由身,雖然王又曾在美國因為居留權的問題,未來還會有一波官司,但是要將他逮回台灣,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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