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忠義報導 / 彰化縣
只因為車禍下車理論,結果枉送性命,中山高速公路彰化段,發生兩輛轎車追撞意外,車主就站在車道上理論,結果被後方疾駛而來的轎車撞上,造成一死一傷。警方表示車禍發生後,當事人都應該立刻離開車道,可以用噴漆或拍照留下證據,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三台車輛全都撞的超慘,賓士車後車廂撞凹,撞他的墨綠色轎車車頭也全毀,這兩台車,當時就在高速公路因為超車擦撞到,發生事故後,兩台車只開了警示燈,然後雙方的乘客和駕駛竟然就站在車道上理論,完全忘記他們站的地方是車速都超過九十的高速公路。正當兩人站在車道上理論察看車損狀況時,後方一台轎車,因為煞車不及,等看到車道上站了兩個人之後,根本沒法反應,就將兩人撞倒。
賓士車的乘客被撞死,後方轎車的駕駛重傷,頸椎骨折還在加護病房治療中,處理的員警說,車禍發生時,雙方都應該儘速離開車道,就算不能移動車輛,可以拍照或在地上噴漆做記號,保障權益,而且也應該放置故障警示牌,避免被撞,也不影響其他駕駛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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