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怡璇 翁乾晃報導 / 台北市
遭到性侵害卻遇到了冷血的女檢察官,一名女子遭到上司性侵第一時間報案,警方希望檢察官下令強制採證,不過受理的士林地檢署女檢察官卻說,要下班了,函送就可以,也喪失了第一時間採證的機會,被害女子心有不甘,含淚控訴。
被害人帽簷壓的很低,她是性侵被害人,卻還被逼著出來開記者會,聲淚俱下控訴承辦檢察官,只顧下班,錯失第一時間向嫌犯採證的機會,案發當下,家暴官打電話向鄭姓檢察官訊問是否對被害女子減述流程,但卻被鄭姓檢察官拒絕,要求社工人員到警局評估被害女子情形,另外再約時間處理。
社工到場評估後,確認被害人符合減述流程,警方卻沒立刻通知檢察官處理,就這樣,嫌犯從容的離開警局,留下錯愕的被害人,第一時間跳出來伸冤,說明沒有為了下班枉顧被害人權益,只是聯絡上有疏失,但嫌犯在逃是事實,被害人被迫2次傷害也歷歷在目,這其中不是司法制度出錯,就是官僚傷害了一位女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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