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躍進! 流浪動物2年後零安樂死

大躍進! 流浪動物2年後零安樂死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昨天(23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零安樂死」政策,各縣市有兩年緩衝期,不少民眾質疑政府沒有足夠收容設施,不太可能落實政策,

朝野達成共識,昨天刪除了動保法現行條文「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得以宰殺」規定。修法後,台灣將成為動物收容所「零安樂死」的國家。而目前台北市及台南市已開始實施零安樂死政策。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修法通過後,收容所動物的認領期間縮短為七日。而行政院也已核定十五億元「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及七億元「加強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盼各地方政府能配合中央,作好收容所貓狗零安樂死準備,並改善收容環境,同時推動寵物登記、絕育、及提高認養率。這次修法也將公開展示演表動物入法,未來經營展演動物的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申領執照才能經營,違反者最高可罰十五萬元。現行的展演業者,則應在新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申領執照,同時禁止野生動物進行各種表演,飼主不得長時間將寵物留置密閉空間內,希望能防止類似河馬阿河的悲劇事件再次發生。

為解決獸醫師無藥可用的困境,三讀條文也明定,在動物用藥不足情況下,獸醫師可使用相同成分之人用藥品診治動物疾病。

此外,為避免不法飼主割除寵物聲帶、尾巴,三讀條文也增訂,除絕育外,動物飼主不得對寵物施以非必要、或不具醫療目的手術,違者最高處七萬五千元罰鍰;另增訂寵物食品及寵物食品業者定義,以強化寵物食品源頭管理。

(圖片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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