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美國
(中央社華盛頓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今日同意聽審兩起遭下級法院否決、但攸關反恐案件,該上訴案挑戰谷歌和推特等網路平台經營者,指其讓伊斯蘭國上網招兵買馬並策動恐攻,卻又不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新社報導,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1起是由巴黎恐攻遇害者龔薩雷茲(Nohemi Gonzalez)的家人所提之訴訟案。最高法院的決定,可能對未來產生深遠影響。
2015年11月,伊斯蘭國(IS)於巴黎發動恐攻,造成130人死亡,23歲的美國女學生龔薩雷茲也不幸遇害。
訴訟內容直指谷歌(Google)違反美國反恐法,讓Google旗下的YouTube將伊斯蘭國煽動暴力的影片推薦給用戶。
訴訟內容提到,「Google服務已成為伊斯蘭國形象發展上,獨特又不可或缺的一環,伊斯蘭國藉由平台從世界各地成功招募成員,並培養執行攻擊的能力」。
下級法院在龔薩雷茲的案件中,裁定Google享有美國「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的法律保護。
根據美國1996年通過的「通訊端正法」第230條,社群媒體公司像是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和推特(Twitter)不算是內容發布者,對於用戶發布的內容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美國最高法院受理的另一起相關案件,是涉及一項指控推特教唆恐怖主義的訴訟。下級法院在該案中,拒絕裁定推特訊息服務是否享有第230條的法律保護。
美國前共和黨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曾多次要求廢除「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川普支持者在2021年1月6日闖入國會大廈試圖推翻選舉結果,隨後川普便遭推特和臉書噤聲。(譯者:張欣瑜/核稿:劉淑琴)11110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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