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將上路 民團籲3大前置工作

菸害防制法修法將上路 民團籲3大前置工作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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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8日電)立法院會近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民團今天呼籲應注意3大前置工作,包括完成更新標示等,否則恐將等同給加熱菸商法律假期,更造成約5萬家零售商違法被罰。

立法院會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納管加熱菸及載具,禁止電子煙,並提高菸品警示圖文比例至50%、禁菸年齡升至20歲。

董氏基金會在內等民團代表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在菸害防制法公告實施日前,政府須先完成3項準備工作。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發言指出,相信菸害防制法在春節後很快就會上路,但目前通過的專業名詞用語頗為模糊不清,如「類菸品」在這次修法中用以指稱「電子煙」,在國際上從沒有前例,而「指定菸品」須健康風險評估,但若沒有同步公告「加熱菸為指定菸品」,形同空白支票。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進一步說明,將加熱菸納入指定菸品後,目前超過5萬個零售商有販賣菸品,需要更改警示公告,包括在警語中加註「禁止供應予菸品或加熱菸載具」,否則恐有違法之虞。

至於第3項準備工作,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郭斐然表示,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加熱菸除含有傳統菸草的有害物質外,至今其他添加物細節與相關危害,醫界、學界都無從得知,盼政府嚴格把關、揭露。(編輯:陳政偉)11201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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