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載具應列3C產品 反菸團體.家長怒

張庭瑜 陳欽順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預計13日要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不過朝野雙方還沒有共識,因為日前行政院主張,加熱菸「菸體」和加熱菸「載具」要分開管理,對此不少家長和醫學團體表示不能接受,認為加熱菸載具如果給經濟部管,廠商有機會進行廣告,曝光機率增加,恐怕吸引更多青少年關注,但也有家長協會認為,菸害防制法已經16年沒有修訂,加熱菸體和使用的載具是兩件事,當務之急應該是先通過修法。

抗議團體說:「搶救下一代。」為了菸害防制修法爭議,家長和醫學團體,高舉手牌大喊口號,抗議團體說:「拒絕菸品載具廣告。」全都因為日前行政院主張,加熱菸的菸體和加熱菸載具分成兩個部分管理,載具屬於「3C產品」應該交由經濟部,共善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說:「如果你只管菸草柱不管載具,等於只管一半,其實是沒有辦法去控制去管制菸害,過去這麼多年來台灣是沒有菸品廣告的,是不准菸品廣告的,等於說幫菸商開了一個後門,你們可以去廣告盡量去廣告沒關係。」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監事林珊如說:「(廠商)推行載具(如果)去用贈送的方式,孩子一定會很好奇,如果他(廠商)贈送的是很炫的,同學之間會去做比較,就會去想要得到這個菸草,他就會來去做吸食的動作。」趕在13日完成修法前,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提出四大訴求,包含禁止所有加味菸品,加熱菸載具應該「依照菸品進行管理」等,不過也有協會抱持不同看法。

立法院另一邊家長協會也在抗議,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理事長何若萍說:「如果這個法案要把周邊商品加進來的話,那這個法案就會跟原本我們,希望禁售電子菸的法案,又得要重新把條文再修正嗎,那是不是要越拖越久呢,周邊商品是周邊商品不是嗎,周邊商品的打火機它不就是最大的兇手,那是不是應該把打火機給禁掉呢。」但協會認為,菸害防治和菸體載具是兩件事,加上菸害防制法已經16年沒有修訂,希望可以盡速通過,雙方各有看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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