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更新氣候變遷行動計畫 環署:最快年底修正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日電)立委洪申翰今天表示,去年送行政院審核中的第三期國家氣候變遷行動計畫,應納入今年公布施行的氣候法調適專章內容;環保署表示,原版本仍依程序送審,最快年底擬修正版本。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環保署去年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送審,今年2月15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法案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重點為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其中特別納入氣候變遷調適專章,要求強化科研接軌、結合地方訂定因地制宜調適策略。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質詢表示,第三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6年)去年已送行政院,但尚未核定;現在氣候法已經完成修法,氣候法中增訂的調適專章,應在現階段就加入行動計畫,不然一執行就是5年,下一期才處理會是非常奇怪的事。

環保署長張子敬答詢表示,程序上仍會依已送行政院的版本繼續走,若要更新調適項目再送審,可能會拉長審查、核定的空窗期;就算現在送審的行動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也不代表不能修正;如果快,也許年底就提出「補充plus」的修正版本。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副處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調適專章中,如科研部分需要擬訂科學報告,由氣象和相關科研單位需要進行整理,不過由於氣候法剛上路,相關的工作可能要後續一段時間才有辦法完成。

黃偉鳴說,過去的行動計畫都是依據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報告,未來若科研部分有相關內容,則可依此再報行政院修正。

黃偉鳴指出,其實現在送行政院審查的行動計畫,去年也有在永續會進行報告,程序上完全比照氣候法的精神,透過永續會來協調各部會;只是細部如科研報告、地方建立因應方案等,這部分就需要再花點時間。

至於送審的第三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6年)何時能夠出爐,黃偉鳴說仍需視行政院審查進度而定。

民國99年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專案小組,開始推動國家調適工作,於101年通過「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並於103年公布第一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編輯:李亨山)11203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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