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師生比1比12 將納準公幼合作要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教育部規劃分階段將幼兒園師生比從現行1比15調整到1比12,公共化幼兒園依供需有不同的策略;「準公共幼兒園」將於113學年起,將師生比1比12納為合作要件,須於契約期間內達成。

教育部今天到行政院會報告少子女化對策執行程果,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分成公共化幼兒園(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與政府簽約的私幼)、一般私幼,說明調整幼兒園師生比的策略。

教育部長潘文忠曾多次公開受訪表示,會從公共化園所開始,分階段達成目標,不過教育團體指出,各縣市幼兒園招生的狀況差異非常大,偏遠地區已招不滿,但都會區仍競爭激烈。

教育部今天表示,已「逐園」盤點公共化幼兒園,考量供需情形,部分園所會直接調整為1比12,部分則是逐年調整;供需暫時較難調節的園所,則會兼採增班、增置教保員的方式。新設立的公共化幼兒園,即以1比12編班為原則。

準公共幼兒園部分,113學年起,將師生比1:12納為準公共合作要件之一,如因為園內幼生無人結業離園,導致無法立即調整,則須於契約期間內達成。

教育部表示,準公幼調整班級人數所產生的成本,會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調增的費用;至於師生比已調整到1:12且繼續維持者的園所,則提供2年的獎勵經費,每年約新台幣10萬至20萬元。

一般私立幼兒園部分,教育部則尊重各園參與的意願,引導幼兒園調降班級人數使師生比調整到1:12,所產生成本反映於收費,會由政府協助家長分攤部分費用;至於師生比已降低至1:12且繼續維持的園所,也會提供2年的獎勵經費。(編輯:李亨山)11203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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